近日,厦门市金融办、市财政局联合发布《关于申报2018年小微企业创业投资风险补偿资金的通知》。符合申报条件的小微企业需在5月30日前提交相关申报材料。
据了解,从2015年开始,厦门市小微企业创业投资补偿资金申报工作已经启动。今年申报财政补贴的方式是按照2017年实际投资额的5%给予风险补偿,单个项目最高100万元。对当年已通过其他渠道获得同类财政资金支持的项目,专项资金不再重复支持。上级部门要求的专项经费除外。
申报此项补贴,小微企业首先必须是在厦门注册并实际投资厦门小微企业的创业投资企业。其次,创业投资企业投资的小微企业必须符合工业和信息化部、统计局、国家发改委、财政部联合发布的小微企业标准(工信部发[2011]300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