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几种“意外”,意外险是不赔的


意外险并不涵盖所有的“意外”,只是保障被保险人免受外部的、不可预知的、突发的、非故意的、非疾病导致的风险。

意外险并不涵盖所有的“意外”,只是保障被保险人免受外部的、不可预知的、突发的、非故意的、非疾病导致的风险。

但是有些意外险会做出一些苛刻的理赔条件,如果不注意阅读保险说明书和保险条款还是很难发现的。

1、因病摔倒死亡

生病的王大姐在浴室洗澡时滑倒了。当家人帮他脱离困境时,他已经不能自主呼吸了。经医院抢救无效死亡。意外摔伤导致死亡,保险公司拒赔。

原因:一般健康人摔倒,可能是骨折,也可能是小擦伤。王姐死于自身疾病,摔伤只是诱因,不构成决定性作用。这就是保险赔偿的近因原则,即当导致死亡的原因有多个时,往往以最直接、最有效、最具决定性的原因作为赔偿依据。

当然,在身体健康,没有隐患的情况下,比如摔倒撞到头流血致死,还是可以索赔的。

2、“意外”猝死

王老师在公司加班时突然晕倒,送往医院途中停止呼吸。医生诊断他是“猝死”。保险公司以“猝死不属于意外”为由,拒绝赔付其名下的意外险。对此,家人不理解,明明是猝死,怎么可能不是意外?

理由:因为过劳死不是外部突发事件造成的,不属于意外事故,一般意外险不赔。

注:目前很多意外险都增加了“猝死”责任,如国泰小米综合意外险、亚太金典综合意外险、平安人身意外险、众安女子亿元意外险、海峡之恋满分意外险、阳光成人意外险等等。

3、中暑身故

今年夏天,张先生在工地干活时突然中暑晕倒,经抢救无效死亡。张先生的儿子立即向保险公司申请赔偿,但保险公司表示中暑不在赔偿范围内。

原因:中暑是一种疾病,与患者的身体机能和身体素质有关。它不是外在的、突然的,而是内在因素造成的。再者,一定程度上可以避免中暑。所以中暑不是意外伤害。

4、妊娠意外

张女士在某保险公司购买了一款意外险产品,几个月后发生了意外。原来张女士怀孕了,出门不方便。她不小心摔倒导致流产。出院后,张女士想到之前购买的意外险,去保险公司索赔,被保险公司拒绝。

原因:由于被保险人怀孕期间的意外风险增加,大多数意外险产品都将“被保险人怀孕、流产、分娩”列为免责条款。目前只有母婴综合保险可以保障孕期风险。

5、个体食物中毒

孙大爷没有冰箱,怕食物浪费,总是吃剩菜剩饭。突然,有一天晚饭后,孙大爷出现了胃痛、呕吐等症状。在医院被医生诊断为食物中毒。因为孙大爷之前买了意外医疗保险,所以“生病”后去保险公司索赔,但最终被保险公司拒绝。

原因:食物中毒虽然是无意的、外来的、突发的,但细菌感染引起的食物中毒也可能是个人体质导致的胃肠道疾病引起的。一般情况下,如果发生三人及三人以上的集体食物中毒,可以视为意外事故,而如果发生个体食物中毒,往往会被视为个案,保险公司不会对这种“意外事故”进行赔偿。

6、手术意外

李老师的妻子因病需要做手术。手术中,曹老师的妻子出现意外情况,最终不治身亡。曹老师认为妻子生前买了意外险,正好符合这种情况。没想到,保险公司拒赔。

原因:事故发生在手术期间

7、高原反应

60岁的张大妈去西藏玩,高原反应没好,最终去世。张大妈家人因意外死亡向保险公司索赔,被拒绝了。

理由:高原缺氧是可预见的,不可预见的,不可预知的,而且张阿姨年纪大了,所以高原反应不属于“意外”,所以不予赔偿。

8、潜水探险身亡

年初,李与朋友在三亚潜水,中途意外受伤,最终不治身亡。李的家人向保险公司提出意外赔偿,但被拒绝赔偿。

原因:很多保险公司的意外险条款都将被保险人的潜水、跳伞、攀岩、探险、武术比赛、摔跤比赛、特技表演、赛马、赛车等高风险活动列为免责条款,所以购买时一定要看清楚条款。

9、未驾车驾驶意外

冯小姐去年花200元给自己买了一份司机人身意外险。前不久,冯小姐和朋友开车去成都,途中不幸撞上一辆公交车,当场身亡。她的家人向保险公司申请赔偿,但被拒绝了。原因是事故发生时,冯小姐正坐在副驾驶位上,并不在开车过程中。

原因:意外险种类繁多,司机意外险、车辆意外险等特殊意外险的覆盖面很窄。所以不能盲目追求低成本高保额,先明确赔偿条款。

10、职业变更未告知

李老师以前在一家理财公司做理财经理,后来因为公司倒闭转行开出租车了。一场交通事故夺去了他的生命。他的家人在整理他的遗物时,发现了一份仍然有效的意外险保单,保额100万。受益人对保险公司的索赔被驳回。

理由:李老师投保时符合意外险的职业要求,其死亡时的职业不在保险的保障范围内,属于高风险职业,不在理赔范围内。因此,一旦确定了被保险人的职业类别,如果以后出现职业变更的问题,一定要告知保险公司,由保险公司根据被保险人新的职业综合评估承保风险,最终决定是否对被保险人新变更的职业进行承保。

11、保险公司限制的意外

一份意外险中规定,对高空作业造成的事故不负责,高空作业定义为2米以上的高度。如在意外险保单中有特别约定,被保险人在其他保险公司投保的意外身故或全残累计金额不得200万(仅车辆意外险保单金额不能累计)。

12、其他不予理赔情形

1)被保险人醉酒或受毒品或管制药物影响期间。

2)被保险人醉酒驾驶期间,无有效驾驶证驾驶或驾驶无有效驾驶证的机动车。

3)因被保险人的挑衅或故意行为而发生打斗、被攻击或被谋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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