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外汇掉期市场的发展历程大致可以分为三个阶段:
1、生产阶段
外汇掉期市场的兴起阶段(1980 -1985年)。经国家批准,1980年10月以后,允许通过中国银行及其分支机构进行外汇调剂,这标志着中国外汇调剂市场的雏形已经出现,随后各大城市陆续开办外汇调剂业务。
2.初始形成阶段
外汇掉期市场的初步形成阶段(1986 -1987年)。现阶段,从以下几个方面进一步完善了外汇调剂市场:明确规定外汇额度和即期外汇调剂的登记和交易由外汇管理部门办理和审批;1986年10月,《国务院关于鼓励外商投资的规定》颁布,允许外商投资企业通过经济特区和沿海主要城市的外汇管理部门买卖外汇;上调了外汇调剂价格,1美元外汇留成额度价格定为1元人民币,即期外汇调剂价格最高为4.20元人民币。经济特区、海南行政区、外商投资企业外汇调剂价格相继放开,由买卖双方自由协商;继深圳等经济特区之后,全国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都成立了外汇调剂中心或外汇交易所。
3.快速发展阶段
外汇掉期市场快速发展阶段(1988年以来)。为适应我国进一步对外开放和加快对外贸易发展的需要,1988年初,国务院决定全面实行对外贸易承包责任制,并要求国家外汇管理局进一步完善外汇调节,以适应外贸体制改革的需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