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条是规范外卖商家命名,提升用户体验。本规范根据京东平台规则和京东到家平台规则专门制定。
京东平台最新发布了《京东全渠道开放平台外卖食品店名称命名标准》。该细则将于8月16日起施行,全文如下:
第一章概述
第一条是规范外卖商家命名,提升用户体验。本规范根据京东平台规则和京东到家平台规则专门制定。
第二章店铺/店铺命名标准原则
第二条店铺名称必须遵循一致原则:线上外卖店名称必须与线下实体店名称完全一致;
第三条店铺/店铺的命名必须遵循唯一性原则:网络外卖店铺/店铺的命名不能重复。
第三章店铺名称规则
第四条商户必须按照下列格式命名店铺名称:
(一)格式一:企业名称必须与正面牌匾上的店名完全一致。例:郝太太的粥。
(2)格式2:店铺/店铺名称(**店铺),适合多店铺场景,例如:太太浩粥(三元桥店)。注:**只能是地理位置信息或商场信息,且必须以“店”字结尾。括号内必须使用中文符号。
第四章店铺/店铺命名文案细节
第五条:店/店命名文案必须遵循以下规则:
(1)店铺/店名不得超过13个汉字或26个字符;
(2) 店铺/店名中的括号符号“()”必须为中文符号,不得使用英文符号及其他形式的括号和符号,如‘()’、“[]”、“”” ”、异形符号等;
(3)分店信息只能包含地理位置信息或商场信息,且必须以“店”字结尾。禁止使用“旁边”、“对面”、“交叉口”等模糊指示词; (错误示例:XX楼下,XX左转,100米,XX旁边的商店,XX广场对面的商店,XX路口的商店等);
(4)禁止输入特殊字符;
(5)禁止出现任何不属于店铺名称本身的店铺属性、认证定义等信息,如:总店、连锁、品牌、加盟店等;
(6)禁止使用任何归纳性、绝对性的定语,包括但不限于:纯绿色、无污染、半价、折扣、抢购、赠品、*元、特价、免费畅饮、闪购、直打折扣、热销产品、第一、免费、满折等诱导词;
(七)商户名称、商户标志未取得注册商标使用权的,禁止使用与注册品牌同名或者近似的名称;
(8)企业名称中禁止使用侮辱性、敏感和不雅的词语;
(九)禁止使用违反其他法律、法规以及违反社会秩序和良好风俗的词语。
第五章店铺名称变更流程
第六条符合下列情况的名称,可以提交变更程序:
(1)店铺名称不符合平台规则要求(如格式不规范、品牌侵权等);
(2)线下实体店名称或品牌名称发生变更的,需同时提供证明材料。
第七条:店铺/店铺名称修改路径:商户中心商户设置店铺设置修改店铺名称保存。
第六章违规处理
第八条商家未按照本规范设置店铺/店名的,应自收到京东整改通知之日起1个工作日内完成调整。对于逾期未完成整改的,京东有权按照本规定对店铺/店铺采取线下或隐性管控措施。
第七章附则
第九条京东有权对本规范的内容进行修改、补充或更新,并在本规范生效前通过京东商户后台管理中心和规则中心予以公告。上述公告一经发布,即视为已单独通知各京东服务用户。商家;本规范内容修改、补充或更新公告后,若商家继续使用京东全渠道开放平台提供的服务,则视为商家同意遵守修改、补充或更新后的内容。更新了规格。
第十条本规范作为商家与京东签署的协议的附件,与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违反本规定的商户,将按照本规定、双方协议及其他管理规定进行处罚。
第十一条本规范施行前发生的行为,按照当时的规定处理;如果该行为发生在本准则生效日期之后,则适用本准则。
第十二条本规范于2022年8月9日发布,自8月16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