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违法心态”看劳动执法


著名劳动关系专家、《劳动合同法》起草课题组组长、中国人民大学常凯教授在重庆授课。常凯教授《劳动合同法》的讲座,吸引了300多人放弃休息前来参加。但遗憾的是,新来的都是企业老板或人力资源部门负责人,其中私企占了一大半,却没有一个普通工人。在讲座的问答环节,有企业主面对常凯厚颜无耻的提问,称“在违反《劳动合同法》的前提下,还能继续雇佣工人吗?违法成本有多高?”这种问题让常凯既无奈又难过。(《重庆商报》 11月25日)

那么多企业主和HR部门负责人放弃休息去听专家讲解《劳动合同法》,说明企业的法律意识增强了,这是一件值得高兴的事情。然而遗憾的是,他们似乎违背了学法的目的,学《劳动合同法》,不是怎么合规,而是想着怎么规避,怎么用最低的违法成本赚取最大的利润。换句话说,如何以最低的经济成本侵害劳动者的利益。企业这种“学法”的态度太可怕了。

面对来自企业主“违法成本有多高”的质疑,不难想象他们平时是如何践踏劳动者权益的。在这些企业主眼里,只要对自己有利,劳动者的权益就可以任意侵犯,法律就可以任意践踏。从企业主的“违法心态”中,也可以看出一些法律漏洞,以及劳动执法的尴尬局面。违法成本低,劳动执法不严,使得企业主违反劳动法肆无忌惮,导致违法劳动法的案件增多,劳动者的权益得不到保障。

《劳动合同法》即将实施。由于对用人单位的行为进行了严格细致的规定,导致了一些企业的恐慌,担心《劳动合同法》实施后,不能再像以前那样剥削劳动者,使自己的“利益”受到损害。根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在同一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及以上且连续两次签订劳动合同的员工,应当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因此,部分企业在《劳动合同法》实施前进行大规模裁员,或者通过先下岗后上岗的方式规避《劳动合同法》中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规定。不久前,中国IT行业知名企业深圳华为公司要求工作八年的员工在明年元旦前主动辞职。华为的做法立刻引发了“破窗效应”。随后,很多公司效仿华为,在《劳动合同法》即将实施的时候,解雇员工或者让员工“主动辞职”,引发了全国范围的辞职潮。

不可否认,辞职热潮从一个侧面也说明了中国劳动者的利益长期得不到有效保障。虽然也有《劳动法》的保护,但是对违法者的惩罚成本太低,导致用人单位有恃无恐,屡屡侵犯劳动者的合法权益。比如拒绝为劳动者购买社会保险,强迫劳动者加班,不支付法律规定的加班工资。再加上缺乏有效的劳动执法监管,一些用人单位违法更加肆无忌惮。这是劳动者的悲哀,也是法律的悲哀。

《劳动合同法》即将实施之际,引发离职潮,既是企业对《劳动合同法》误读造成的恐慌,也是企业“违法心态”形成的惯性思维。而一些企业主向法律专家咨询“违法成本有多高”,说明违反劳动法,侵害劳动者利益已经成为一些企业主的习惯。只要对企业主有利,就不能阻止企业违反《劳动法》和《劳动合同法》。看来我们企业除了《劳动法》和《劳动合同法》之外,还应该多学学其他的法律。只有真正提高自己的法律意识,才能消除自己的“违法心态”,既保护自己,也保护他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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