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年初,我申请了一份酒店服务员的工作。当时我和酒店签了三年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三个月。
在进入酒店之前,我们的新员工接受了酒店安排的体检。我被查出是乙肝病毒携带者。
当时卫生防疫部门告诉酒店,以我的情况,可以从事客房服务,不会造成感染。于是,我开始在一家酒店工作。
最近,因为我和部门领班发生了几次口角,酒店经理找我谈话,说他要解雇我,因为我是乙肝病毒携带者。体检后酒店已经同意在酒店工作,现在涉嫌找借口辞退我。
请问,我现在该怎么办?
你和酒店签订劳动合同后,你们两个就形成了劳动关系。根据我国《劳动法》的规定,虽然你在工作中与部门领班发生争执,但这并不构成与你解除劳动合同的条件。
另外,既然卫生防疫部门已经认定你的身体状况适合在酒店房间工作,而且酒店已经为你安排了实际工作,你无权以此为由与你解除劳动合同。
你可以向当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要求酒店撤销与你解除劳动合同的决定,或者要求酒店承担违约责任,赔偿你相应的损失。
如果对仲裁结果不满意,还可以向当地法院提起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