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假过长的妇女的就业受到限制3354—
“生孩子丢座位”,越来越多的白领不敢生孩子。昨天,北京市相关官员提醒,对女职工的劳动保护也要兼顾就业等实际问题,过度保护限制了女性就业。
在北京市政协昨天举行的“女职工劳动保护专题汇报会”上,北京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副局长郭克礼介绍,本市女职工劳动保护存在的一大问题是,对女职工劳动保护和女职工就业重视不够。比如《劳动法》规定女职工产假不得少于90天,《北京市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规定晚育奖励假30天。经单位批准,产假可增加3个月,大大延长了产假。
郭克礼表示,这虽然增加了女职工的福利,但同时,女职工产假长也增加了企业的负担,导致一些企业不喜欢女职工,一定程度上限制了女性的就业。
据北京市妇联权益部副主任李静介绍,近年来妇联接到的大量投诉都反映了孕期调换工作的问题。与此同时,很多职业女性都不敢生孩子,“生孩子丢工作”成为越来越多白领开始面临的问题。
所以郭克利副主任认为,多空应该是相对的。“太长太短都不可取。”他还表示,下一步要兼顾女职工的劳动保护和就业,在适当的时候修改完善相关规定。
据悉,CPPCC社会法律委员会正在对女职工劳动权益保护进行一系列专项检查,并将进行专题调研,最终对女职工劳动权益保护提出一系列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