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不重视农药's应用技术的研究。
农药施药技术涉及的学科范围很广,其任务不仅是提高农药的有效利用率,还要保证操作者与环境的相容性。农药与植物保护的研究与发展表明,农药的使用不是一个简单的选择农药和剂量的问题,而是一个涉及农药制剂、农药行为、生物行为、施药器械、作物生态和气象因素的系统工程。涂(1997)将这种对施药技术的全面、系统的研究定义为“施药技术”。我国植保工作长期忽视对施药技术的研究,导致数以千万计的喷雾机基本采用同一种空心圆锥形雾喷头,在不同作物病虫害防治中剂型和施药形式单一,无法满足不同作物病虫害防治的不同需求。
2.农药使用者忽视农药使用的技术要求,不注意自我保护。
在我国农药使用过程中,每年都会发生大量的农药中毒事故,造成人员伤亡。1995年,福建果农在对3米高的柑橘喷洒剧毒农药时,使用手持喷雾器在树下逆风作业,喷洒过程中人完全被雾云覆盖。再加上没有防护,两名果农不幸中毒身亡。类似的事故在中国每年都会发生很多次。这主要与我国农药使用技术落后,没有采取正确的防护措施有关。
3.忽视对靶标生物行为的研究,农药使用的靶标针对性差。
杀虫剂的目标是害虫、杂草或农作物。这些生物靶标在农药喷洒中不是被动的接受者,而是有其主动的选择性捕获。小麦和水稻叶片在农药喷雾中存在“尖端优势现象”,飞行粘虫对细雾滴的捕捉能力是大雾滴的1.49倍。同一药液对某些叶植物的接触角明显较大,而对某些植物的接触角较小。这些研究表明,在防治病虫害和杂草时,应选择不同大小的液滴和不同特性的药液。纵观国内现状,施药技术中尚未考虑生物靶标的“特殊性”。不考虑植物的高度,不考虑病虫害的种类,一个中空的圆锥形雾喷嘴覆盖全球。表面特性相同的药液,不仅用于叶面润湿性好的棉花,也用于叶面润湿性不好的水稻,造成药液流失严重,违背了“生物粒径原则”和“靶标适应性原则”。
4.大容量喷雾技术被广泛应用,水在农药喷洒中的作用被误解。
在我国,生物靶标与农药行为的相关性研究很少。我们习惯于大液滴、大体积喷洒药液,强调药液从植物叶片开始流动作为喷洒均匀的指标,过分强调水的作用,稀释比例成为农药说明书的主要内容。事实上,水在农药喷洒过程中主要是作为一种“载体”,即将农药均匀分散并携带到目标生物体内。农业高校研究表明,采用低量喷雾技术喷洒除草剂,施药量为60L/hm2即可达到同样的防治效果,仅为常规施药量的1/10。大量的田间试验表明,减少化学溶液的用量并不会降低防治效果。根据施药的技术原理和喷头雾化性能的差异,同一种农药采用不同的喷雾技术时,配制的药液浓度应不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