配股是参与配股的权利。上市公司经营状况良好的,会给出固定的配股价格和比例,并公告基准日和行权期。若在股权登记日收盘后仍持有公司股份,则可在行权期内按照公司公布的比例和价格参与配股。逾期不匹配的,视为自动放弃。
由于b股的投资者主要是境外投资者,而b股的募集方式通常是定向增发,而配股在许多国家的证券法规中被定义为公开发行股本,因此在b股上市公司配股时,许多国家的投资者无法参与配股。如果不设立配股交易,海外投资者将遭受薄利和价格除权的双重损失。因此,设立股权分配交易是保护境外b股投资者合法权益的重要措施。
股权分配交易应注意以下几点:
1.自登记日起,在除息日之前买入或持有股票的投资者的股票账户将增加与新股配售率相等的配售。
2.配股期权只能在约定的配股期权交易期限内交易,一般为5-10个交易日。
3.持有配股权的投资者只有在规定的缴款期限内支付相应的配股价格,才能获得配发的新股。
4.新股只能在指定的新股上市日转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