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权登记是指证券登记结算机构受发行公司委托,对其全体股东持有的股权进行登记。股权登记是确定或变更特定股票持有人及其股权的法律行为,是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的重要环节,也是规范证券交易发行和转让的关键。
根据《公司法》的规定,股权登记表现为公司章程、出资证明书、股东名册、工商登记四种形式。理论上股权的交付和转让以出资证明书交付为准,或者在股东名册中记载,或者工商登记。
根据我国《公司法》的规定,有限责任公司章程应当明确股东的姓名或者名称、出资方式、出资额和出资时间。公司成立后,应当向股东签发出资证明书,置备股东名册,将股东的基本情况记载于股东名册,并在工商机关登记公司发起人的姓名或者名称、认缴及实缴的出资额、出资时间及出资方式。衍生工具收购的,公司应当注销原股东出资证明书,并相应修改公司章程和股东名册中股东及其出资的记载,向工商机关办理变更登记。
股权登记按其目的和功能可分为权利登记和申报登记。权利登记是指没有登记就不能产生相应的法律关系,登记赋予了公司成为民事主体的权利。申报登记是指法律关系的产生和存在不受登记的行使的影响,法律关系在当事人之间有效存在。登记只影响善意第三方能否主张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