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转让是指客户购买记名股票后,在记名股票上市公司变更股东名册记载的行为。股份转让后,现有股份持有人成为记名股票的上市公司股东,享有股东权利。在清算和交付无记名股票或转让记名股票之后,证券交易所的一般股票交易程序正式结束。
无记名股票可以自由转让,记名股票的转让必须办理过户手续。证券市场流通的股票基本都是记名股票,都要办理过户手续才能生效。
投资者买入股票后,携带所购股票、交易凭条、身份证、印章到发行股票的公司办理过户。如果投资人是公司原股东,只需登录原股东账号即可。投资人不是公司原股东的,必须登记股东签名(或盖章)卡,填写股东姓名、地址、身份证号码,并加盖签名章作为公司记录。对于拟转让的股份,原股东必须在股份背面的转让登记的转让栏上盖章,表明该股份已作为可转让股份出售。原股东未在转让栏盖章的,股票不能转让,其权益仍归原股东所有。交易记录中的买入委托人姓名也应与转让股东姓名相同。交易表格中记载的股份名称和数量也应与转让的股份一致。
据悉,上交所的转板程序采用电脑自动转板,买卖双方一旦成交,转板程序已经完成。深圳证券交易所也正在采用先进的转让程序。交易完成后,买卖双方使用光缆将交易传输至证券登记过户公司,并将交易记录在股东开立的账户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