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证券市场中的操纵市场行为
证券市场操纵市场,是指个人或者机构偏离市场自由竞争和供求原则,人为操纵证券价格,诱导他人参与证券交易,为自己谋取私利的行为。中国证监会1996年11月11日发布的《关于严禁操纵证券市场的通知》对操纵市场行为作出了明确规定。此类行为包括:
(一)串通、集合资金操纵证券市场价格的;
(二)通过散布谣言、传播虚假信息等影响证券发行、交易的;
(三)为了编造虚假证券价格,伙同他人进行虚假买卖,不转移证券所有权的;
(4) 使用自己的不同账户在同一时间内进行价格、数量相近但方向相反的交易;
(五)出售或者要约出售其未持有的证券,扰乱证券市场秩序的;
(六)以提高或者降低证券交易价格为目的,持续交易某些证券;
(七)利用职务便利,人为压低、抬高证券价格的;
(八)证券投资咨询机构、股票评论员利用媒体等传播手段制造、传播虚假信息,扰乱市场正常运行的;
(九)上市公司买卖或者串通他人买卖公司股票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