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31日消息,中国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近日发布关于跨境食品电商企业监管的回复。
据悉,该信息来自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对重庆美国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相关要求的回复。
文件指出,跨境食品电商企业线下开设展示(体验店),但实际不销售食品的,不需要申请《食品经营许可证》。但会展(体验店)应在其经营场所设立提示牌,提醒消费者食品不现场销售。
同时,食药监总局表示,线下门店如有销售行为,需按规定办理《食品经营许可证》,所售食品必须符合食品安全法律法规、食品安全标准等相关规定。
据了解,跨境O2O的火热势头一直在蔓延,线下展示(体验店)是其线下部分的主要形式。根据跨境电商的相关规定,跨境零售进口的商品不允许直接在网店销售,所以用户还是需要在网上下单,跨境O2O线下店主要提供品鉴、试用、售后等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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