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9日,淘宝宣布正式将营销“新7条规则”更名为“淘宝营销活动规则”。新规定将取消对商店“正面评价”的要求,并明确重点。对“虚假交易”、“销售假冒商品”等违法行为将予以重罚。
据亿邦动力介绍,淘宝营销活动“新7”标准是2011年5月推出的淘宝营销基本规则,包括近六个月店铺非虚拟交易的DSR评分、店铺好评率、手册干预的各种要求包括成功退款的数量和禁止参与营销活动的标准。
在听取研究建议后,淘宝推出了新的营销规则,并做出了一系列调整,包括正式命名“新七规则”、取消原规则中对店铺“好评”的要求、取消优化规则中“店铺不规范”的要求。文案撰写“虚拟DSR分数”要求,针对“虚假交易”、“售假”等违规行为进行规则修改,更加精准地描述营销活动时限,新增六项适用于特殊类别营销活动的规定。
在众多调整中,淘宝强调,因虚假交易被非法扣分48分以上、或因销售假货被非法扣分24分以上的卖家和商品,将被永久限制参与营销活动。其他因虚假交易而被非法处理的卖家和产品将被限制90天内参与营销活动。因售假被非法扣分12分以上24分以下的,将被限制参加本历年度的所有营销活动。
除虚假交易、售假商品外,《淘宝规则》规定的一般违规行为,自扣分达到12分或12分的倍数之日起90天内,将被限制参与所有营销活动。
此外,取消了原规则中对店铺“好评率不低于98%”的要求。根据淘宝此前发布的信息,淘宝品类活动、聚划算、金币、每日特价、试用中心都属于营销活动的范畴。未来不排除直通车和淘宝客会削弱好评的影响力。可能的。
淘宝表示,所有调整将于2012年8月15日正式启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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