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南京古平港一号附近,一只家猫半夜被打死,引发邻居矛盾。
9月3日的监控视频显示,凌晨时分,一名男子拿着手电筒走到两只小猫面前,并向两只小猫挥动手中的棍子。其中一只猫被击中后发疯了。跳啊跳,另一只猫也炸了,仿佛被吓了一跳。
事发小区居民称,被殴打的两只猫都是家猫,是一位李姓女士的。
李女士解释说,被打的猫确实是她的宠物。猫妈妈每天都会带着刚出生的小猫在屋门口转悠,但通常很快就会回去。
而另外一些居民则表示,小猫们本身非常善良、乖巧,面对棍棒也没有逃跑。猫妈妈被铁棍击中后不治身亡。
很快,记者就找到了视频中殴打小猫的男子。采访中,一名自称是李女士邻居的女士站出来表示,打猫的男子是她自己的亲戚。
该女子称,两个月前她刚搬到小区,家里的老人、孩子以及打猫的男性亲戚都曾被李女士的猫抓伤,猫妈妈为了保护还咬了她。小猫。孙子。
猫的主人李女士表示,她无法认同这种说法。按照正常逻辑,家猫如果咬伤、抓伤周围的人,应该直接和主人商讨赔偿。然而,隔壁的新邻居却始终没有接近过李女士。未经许可“处置”李女士的家猫,显然是不合理的。
对此,律师表示,家猫在法律上被定义为私有财产。 《治安管理处罚法》规定,故意损坏他人财物,属于寻衅滋事行为。如果动物价值超过5000元,则可能触犯《刑法》。
江苏当代国安律师事务所律师余立峰介绍,故意毁坏财物罪,情节严重的,可以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目前,公安机关已介入调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