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争议仲裁的特有原则有哪些


(1)事前调解原则。即仲裁委员会或仲裁庭作出裁决前,应先进行调解,未经调解不得作出裁决。事先调解是仲裁的必经程序,但当事人拒绝调解或调解无效的,应及时裁决。 (2)回避原则。是指仲裁委员会成员或仲裁员在仲裁劳动争议案件时,因法定回避而认为不适宜参加本案审理,或当事人认为仲裁员有法定回避情形,可能影响公正的,可以自动或申请回避。 (3)少数服从多数原则。仲裁委员会和仲裁庭由三名以上单数成员组成。为保证裁决的客观公正,《企业劳动争议处理条例》第十三条、第二十九条规定,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劳动争议仲裁庭处理劳动争议案件,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作出仲裁裁决。 (4)一次性裁决原则。这意味着任何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的决定都是最终决定。当事人不服的,不能向上一级仲裁委员会再次申请仲裁。只能在规定的期限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实行一次性裁决原则,可以及时解决劳动争议。
查看更多:
  • 职场
  •  
  • 职场形象
  • 更多栏目最新
    违反法规放弃权力的承诺书无效
    违反法规放弃权力的承诺书无
    小林是一名大学生,去年从外地到上海找工作。经过艰苦的求
    额外经济补偿金应当何时支付
    额外经济补偿金应当何时支付
    当前,用人单位在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往往以一些“莫须
    劳动仲裁期限,法院从宽把握
    劳动仲裁期限,法院从宽把握
    劳动争议诉讼必须经过仲裁程序。《劳动法》规定,主张权利
    企业年金法人受托模式与理事会受托模式
    企业年金法人受托模式与理事
    建立一套功能完善、运行稳定、效率高的企业年金运营体系
    遭遇工伤私了协议难了法定责任
    遭遇工伤私了协议难了法定责
    情况孙是在工作中受伤的,单位没有为他申报工伤,只是私下与
    农民工,知法才能维权
    农民工,知法才能维权
    不久前,新的《工伤保险条例》正式公布。条例规定,中华人民

    推荐网购省20%-90%神器免费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