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合同法草案可能10月二审


劳动合同法修订草案可能在10月份进入二审,而7月份的版本是:增加了其他情况下的违约金形式,提出了半年后解除合同的劳动者的经济补偿标准,删除了劳务派遣“一年”的限制。

七月版

昨日,劳动合同法起草组的一位专家告诉《第一财经日报》,劳动合同法草案在7月份已经有了进一步的完善,特别是针对一些有争议的问题,10月份可能会再次审议。

当天,中华全国律师协会劳动法和社会保障法专业委员会主任、金都律师事务所律师姜在“中国劳动法更新与劳动争议解决”培训会上透露,他在7月份看到的草案版本中出现了一些变化,主要集中在违约金、经济补偿、劳务派遣等问题上。

“然而,这并不意味着这是10月份拿出来的案文。这期间应该会有所改变,因为很多观点还没有完全统一。”上述专家表示。

罚金

违约金是劳动合同法草案争论最激烈的问题之一。有学者提出,草案允许用人单位设定违约金太少,对经过培训的劳动者设定违约金的条件过于苛刻。

姜表示,7月份的征求意见稿中,对违约金是否可以约定以及如何收取有所改动。新版本除了初稿中的“集训和非比赛”两个条件外,“还规定了其他条件下的违约金形式”。

他认为,目前立法层面很多人认为应该有违约金,“只能讨论限额”。

经济补偿

劳动部1994年12月3日发布的《违反和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办法》中规定:“用人单位应当根据劳动者在本单位的工作年限,每满一年支付相当于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最高不超过十二个月。工作时间不满一年的,按照一年的标准支付经济补偿金。”

姜透露,目前的草案“进一步细化了这一规定,提出半年工资可以支付相当于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

劳务派遣

此前,部分企业对劳动合同法草案中规定派遣合同满一年必须终止反应强烈,认为这是对劳务派遣新模式的打击。

中国劳动法研究会副会长董在接受本报记者采访时表示:“微观上,限制派遣工一年最直接的结果是用工单位停止使用派遣工;从宏观上看,必然会人为地制造出几十万失业人口,消灭同样数量的就业机会。”

上述起草组专家表示,在7月的版本中,删除了劳务派遣“一年”的限制,同时修改了“每派遣一名员工需向劳动局缴纳5000元作为备用金”的规定,规定备用金由各地根据当地发展情况自行设定。

“但这一条的争议异常激烈,所以10月份如何协调并做出相应修改还不确定。”他说。

更多争议

姜还表示,草案有25处创新之处,包括《劳动合同法》第一条的依据、第八条用人单位的告知义务和知情权、第九条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概念、第十三条试用期、第六十四条外国驻华机构等。

然而,在创新的总体框架内,争议也是存在的。姜认为,在草案论证过程中,关于劳动合同的解除、工资的追偿、经济补偿金的追偿、社会保险和工伤认定等方面存在争议。

此外,据上述专家介绍,整个劳动法体系的立法过程中还有很多内容。除了已经一审的劳动合同法草案,还有正在起草论证的社会保险法草案、就业促进法草案、劳动争议处理法草案。

查看更多:
  • 学习职场法规
  •  
  • 职场
  • 更多栏目最新
    违反法规放弃权力的承诺书无效
    违反法规放弃权力的承诺书无
    小林是一名大学生,去年从外地到上海找工作。经过艰苦的求
    额外经济补偿金应当何时支付
    额外经济补偿金应当何时支付
    当前,用人单位在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往往以一些“莫须
    劳动仲裁期限,法院从宽把握
    劳动仲裁期限,法院从宽把握
    劳动争议诉讼必须经过仲裁程序。《劳动法》规定,主张权利
    企业年金法人受托模式与理事会受托模式
    企业年金法人受托模式与理事
    建立一套功能完善、运行稳定、效率高的企业年金运营体系
    遭遇工伤私了协议难了法定责任
    遭遇工伤私了协议难了法定责
    情况孙是在工作中受伤的,单位没有为他申报工伤,只是私下与
    农民工,知法才能维权
    农民工,知法才能维权
    不久前,新的《工伤保险条例》正式公布。条例规定,中华人民

    推荐网购省20%-90%神器免费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