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家质疑劳动合同法草案僵化劳动关系


因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而备受关注的《劳动合同法》草案,已于去年底提交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近日,有专家再次对草案二审稿提出争议。

“草案第二稿出来了,老问题改了很多,但也增加了新问题。”华东政法大学教授董昨日对《第一财经日报》表示,二审稿认为只有赋予劳动者刚性劳动关系才能得到保护,因此采取了实行无固定期限合同、限制辞退和裁员、限制企业管理、加大行政干预等措施。如果这些规定得以实施,直接结果将是“铁饭碗、铁椅子、铁工资”的回归,从而增加就业压力。

董也坦言,二审稿的一大亮点是开始从一审稿中追求“高标准”转向“广覆盖”。他注意到,底层劳动者被纳入保护范围,原本游离于劳动法之外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兼职人员被纳入新法保护范围。

然而,新的问题也随之而来。二审稿规定,工作满十年以上的职工续签劳动合同时必须签订无固定期限合同,续签两次劳动合同后必须签订无固定期限合同。董认为,这一规定一旦实施,企业现有员工绝大多数将成为无固定期限合同员工,“能进不能出的‘铁饭碗’制度将死灰复燃。”

根据草案第41条,企业不得辞退“老弱病残”职工,甚至只要家里有“老弱病残”职工,新进职工也免于辞退。董认为,这是把政府的责任转移给企业,让他们来经营社会。但当企业需要裁员时,可能会发现自己的员工没有一个符合裁员条件。

此外,根据草案第二十三条的规定,允许企业与职工约定服务期,但服务期内的工资可以“高而不低”。又如第二十九条,劳动合同无效的,劳动者的工资应当按照劳动力市场工资指导价确定。

董说,这些规定将导致“铁老大”和“铁工资”的回归。而且劳动力市场的工资指导价是政府公布的,劳动合同无效的决定权也掌握在政府手中,这样政府的工资水平就完全从“指导”变成了“命令”。

事实上,关于《劳动合同法》的草案,在学术界,董与同为起草组成员的中国人民大学劳动关系研究所所长常凯教授存在明显的意见分歧。常凯在接受本报记者采访时表示,在劳动关系中,劳动者处于被动地位,权利经常受到侵犯。法律应该帮助弱者,约束强者。“加强劳动法制建设是平衡双方力量的重要环节。”在董看来,保护弱者并不意味着雇主的所有权利都分配给劳动者,更不意味着劳动者已经被分层。有大量的职业经理人、城市白领、产业工人和失业半失业群体。让这些人在同一条线上接受《劳动合同法》的保护,只会让底层劳动者更加脆弱。

董说,市场经济对就业的基本要求是就业能进能出,岗位能上能下,工资能高能低,这一点不容忽视。草案二审稿的规定将导致劳动关系固化。在岗位稀缺、流动性停滞的就业环境下,替代性强的底层劳动者将首当其冲受到冲击。“目前我国每年新增大学毕业生四五百万,农村剩余劳动力有1.5亿。全社会都为解决就业问题作出了巨大努力,草案的规定可能会进一步加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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