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签的英文合同是否有效?


我在一家香港公司在深圳的代表处工作。公司和我签了一份英文合同,包括工作职责、工资、假期等标准合同。一式两份,公司法定代表人签字,香港公司盖章(小圆印章,非深圳代表处印章)。 我想咨询一下专家: 1.英文合同有效吗?说代表处没有人事任免权,所以签外企服务处的合同是有效的。还说代表处印章有效,香港公司印章无效。 2.如果签字的法定代表人离职(变更法定代表人),这份英文格式合同是否有效? 3.听说很多代表处只和员工签这种英文合同,有的甚至签了名字都不盖章。不知道这样是否有效,是否可以作为其他日子劳资纠纷的依据? 回复: 应该说,代表处、办事处等机构对人权是没有用的,也就是说,不能招聘家政人员上门为其服务。如果香港公司在中国注册,具有法人资格,那么如果员工与公司签订的合同有效,双方就建立了劳动关系,而不是员工与办公室。 但大多数情况下,外企只是在中国设立办事处,员工所在的公司也可能是这种情况。在这种情况下,无论是办事处还是公司都不能直接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而需要由公司委托的驻外服务机构与员工签订。否则,如果员工只持有与事件中香港公司签订的劳动合同,而香港公司不是内地法人,那么他与公司目前的关系只是劳动关系,不是劳动关系。也就是说,他们之间的关系不再受《劳动法》的规范,也没有办法获得《劳动法》赋予劳动者的一些权利,比如提前30天辞职、索要合同中没有明确约定的加班费等。 但是,虽然可能不是劳动合同而只是劳动合同,但就合同而言,纯英文的合同并不影响合同的效力。英国合同法得到认可,与中国合同具有同等效力。但需要提醒的是,简单的英文合同有时会因为公司和员工对合同条款的分歧而引发纠纷。因此,使用简单的英文合同应该避免条款的模糊性。 至于签字的法人代表辞职,我认为不会影响这个合同的效力,只是民事上的。另外,只有签字没有盖章,只要签字是法人代表,那就没问题。但需要强调的是,一旦发生纠纷,只能作为民事纠纷的依据。
查看更多:
  • 法规
  •  
  • 职场
  • 更多栏目最新
    违反法规放弃权力的承诺书无效
    违反法规放弃权力的承诺书无
    小林是一名大学生,去年从外地到上海找工作。经过艰苦的求
    额外经济补偿金应当何时支付
    额外经济补偿金应当何时支付
    当前,用人单位在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往往以一些“莫须
    劳动仲裁期限,法院从宽把握
    劳动仲裁期限,法院从宽把握
    劳动争议诉讼必须经过仲裁程序。《劳动法》规定,主张权利
    企业年金法人受托模式与理事会受托模式
    企业年金法人受托模式与理事
    建立一套功能完善、运行稳定、效率高的企业年金运营体系
    遭遇工伤私了协议难了法定责任
    遭遇工伤私了协议难了法定责
    情况孙是在工作中受伤的,单位没有为他申报工伤,只是私下与
    农民工,知法才能维权
    农民工,知法才能维权
    不久前,新的《工伤保险条例》正式公布。条例规定,中华人民

    推荐网购省20%-90%神器免费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