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监督委员会的职责
一、监事会的作用
1.监事会对学校委员会和理事会负责,维护学院教职工的合法权益。
2.理事会和校委会保证监事会的知情权,并及时向监事会提供必要的信息,以便监事会对学院的财务状况和管理进行有效的监督、检查和评价。
3.董事会应当根据监事会的要求向监事会报告工作。监事会发现董事会和院委会成员有违法违规行为的,可以向有关部门举报。
二、监事会的职权
1.拟召开临时校委会、董事会,监事会可在校委会、董事会上提出临时提案。
2.审核学校的财务报告,有权对发现的问题进行质询和审计。
3.监督董事会和校委会成员,对损害学校利益的行为有权责令改正。
三、监事会的职责
监事会是学校教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监督机构。监事会主席代表监事会监督理事会和校委会的工作,履行下列职责:
1.主持监事会的工作。
2.建立健全监事会的各项检查、监督和考核制度及相关制度。
3.组织、监督、检查理事会的管理和重大决策。
4.组织、监督、检查校委会及其成员执行有关政策法规、校规校纪和理事会决议的行为。
5.配合校长对校委会及其成员的年度、学期、月度工作进行评估;监督检查各级管理部门的工作。
6.有权对各级管理人员的工作提出疑问,有关人员必须给予说明。
7.列席校长办公会议和各种行政会议,有权对学校重大事项的决定和处理提出建议。
8.出席理事会会议,参与理事会重大事项的审议。
9.向教职工代表大会报告工作,并向理事会通报工作情况。
10.完成会议交办的其他任务。
1.查看学校的财务状况。
四、监事的组织机构
监事长:韩
成员:闫波、刘、韩国峰、
监事会必须由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每三年可以连选连任一次。如因工作需要有变动,将及时进行职工代表大会补选。
监事会成员的任职资格
1.政治上坚定,与时俱进。
2.热爱本职工作,业务能力强。
3.坚持原则,秉公办事。
4.用自己的身体赚钱,勤俭持家。
五、监事会工作
监事会主席主持监事会工作,召集监事会会议,监督检查监事会决议的执行情况,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学院的重大问题。
每年召开一至两次监事会会议,对学院监事工作进行全面总结和部署,组织监事会成员认真研究监督过程中存在的问题,确保各项监督任务的有效落实。
监事会的监督模式
1.日常运营监督。主要是查材料,参加会议,听取情况,提出问题,召开各种会议,对学院整体运行情况提出监督和评价意见。
2.监督重大问题。监督学院办学过程中重大决策的真实性和合法性。一旦发现问题,要及时向相关部门汇报。
监事会主席可以列席学校委员会和理事会召开的会议。
监事会成员应当在规定的范围内履行职责、行使权力,不得超越职权滥用职权。监事会其他成员应当认真执行监事会的决议